淮北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8:17 字号: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公布淮北市应急管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淮北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淮北相山中35金方大厦7712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52555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各类规划、监管执法、财务、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7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规划计划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机构领导58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资金10条,应急管理41条,精准脱贫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5条,行政权力运行41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招标采购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9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60条,回应关切25条,监督保障39条。以负责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水上运输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进行解读,取得较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无行政诉讼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提前公开、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服务和权责清单以及办事流程图,让群众一目了然办事程序。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压实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二是建立部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源头管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把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教育方面热点话题,加大主动回应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淮北市应急局门户网站与淮北应急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合力,多平台发布公开信息,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两微优势,全年微信、微博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工作信息986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印发《淮北市应急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中。二是同时开展局内社会评议制度,邀请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对群众反馈的问题严肃对待。2021年,市应急局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5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照有关要求,依然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文件解读形式不够多元化等问题。下一步,市应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全面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灾后救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解读内容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形式,对应急知识进行多元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做好全市应急保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