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无证上岗、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件、平台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考试弄虚作假等问题,深化警示震慑效应,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1.淮北高新区某环保设备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3月20日,淮北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对园区开展“园中园 厂中厂”专项整治检查,在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现场进行电焊作业的公司员工张某某没有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考《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淮北高新区某工程设备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4月16日,淮北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对园区开展“园中园 厂中厂”专项整治检查,在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作业人员许某某、李某现场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但没有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及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及其自由裁量标准,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4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姚某人民币1.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