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防汛各项措施
我市全力应对防汛关键期
当前我市正处于防汛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我市落实落细防汛各项措施,全力应对防汛关键期。
全市开展防汛督查检查,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积极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工作。有关部门密切监视雨情水情灾情发展变化,加强降雨、洪水、台风等灾害信息滚动分析和精准预报,特别是局地短时突发暴雨、洪水等灾害的临灾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各级各部门结合职责,围绕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检查,进一步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和夜间巡查。特别是学校、车站、涉山涉水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等重点路段,在建工程工地、避灾避难场所、危旧房屋、构筑物、低洼易涝处等重点部位。对应急准备工作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各级各部门加强值班值守,突出重点部位防守。突出抓好水库、涵闸、河道堤防安全度汛。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履职尽责。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原则上空库运行,确保水库不溃坝。突出抓好城市内涝防御。加强排涝基础设施、管网运行维护,全面排查城市下穿立交、涵洞、地下空间、易涝点等风险隐患,“ 一点一策”落实责任和度汛方案。突出抓好河湖洪水防御。科学精细调度防洪工程,最大限度减轻防洪风险。严格落实堤防巡堤查险规定,根据汛情、工情,预置抢险力量和物资装备,落实突发险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抢护,做到险情“ 抢早、抢小”,确保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