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份淮北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2023年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今年6月份,全市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下降33.3%。2022年6月份同期,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
上述2起事故中:1、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相山区和烈山区分别发生一起事故;2、按照行业范围划分,2起生产安全事故均为建筑施工范畴;3、按照事故类别划分,2起生产安全事故均为高处坠落事故。
二、2023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8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7%;死亡8人,同比下降6人,下降42%。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持续下降,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按行业划分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1-6月份,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商贸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四个行业领域,分别占比50%、25%、12.5%、12.5%。其中:
1.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
2. 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3.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4. 道路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5. 农林牧渔业及其他行业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按行政区域(园区)划分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1-6月份,全市8起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烈山区、濉溪县、相山区和市辖区四个行政区域,分别占比50%、25%、12.5%、12.5%。其中:
1.烈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100%。2022年上半年烈山区共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
2.濉溪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2022年上半年濉溪县共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
3.相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7%、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83.3%。2022年上半年相山区共发生3起事故,死亡6人,
4.市辖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50%。2022年市辖区共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
5.杜集区、经开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未发生事故。
(三)按照事故类别划分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8起,事故类型共六种,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道路交通、物体打击、冒顶片帮、基坑坍塌和其他伤害。分别占比37.5%、12.5%、12.5%、12.5%、12.5%、12.5%。
其中:高处坠落3起3人;道路交通1起1人;物体打击1起1人;冒顶片帮1起1人;基坑坍塌1起1人;其他伤害1起1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细化举措,持续推进《淮北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从事故区域数据细分来看,烈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占全市上半年事故的5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建议烈山区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要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追责问责。
3、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从事故行业数据细分来看,建筑施工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占全市上半年事故的50%,其中高坠3起,基坑坍塌1起。上述事故不包含淮北市“2023.1.4”市政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燃烧事件和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公司“2023.4.7”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被困事件。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依法整治,敢于动真碰硬,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公布一批反面典型、移交一批违法线索、处罚一批违规企业,形成有力震慑,以“一失万无”的警醒警觉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建筑市场环境。
要针对多发的高处坠落事故和市政施工违章作业的事件,制定和落实对应预防措施。定期组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监督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落实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和市政施工违章作业的预防措施;对于发生事故的企业,建议召开警示教育会,下发事故警示通报,通过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持续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氛围和震慑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常抓不懈,鼓励积极举报建筑施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