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安〔2018〕10号)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新光集团、宿州煤电集团,各煤矿: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8〕3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8〕85号)的要求,市安委会制定了《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较去年有较大反弹,事故教训非常深刻,暴露出部分煤矿仍然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现场管理不严不细、“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为迅速扭转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市安委会决定于7月23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坚决遏制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市安监局牵头,淮北煤监分局、皖南煤监分局、各县区安监局配合,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各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超能力生产、采掘失调、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干部带班、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的落实、应急预案等进行重点检查,按照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地面沉降影响区域监测监管。一是煤矿企业要建立地面沉降区域监测监管制度,及时框定已经沉降区域范围,并向当地县(区)政府报告,由县(区)政府做好地面安全警示,防止地面沉降造成事故。二是煤矿企业应监测可能造成沉降的区域,对区域内的道路、河流、企业、村庄等破坏情况进行预评估,预评估结果由煤矿企业汇总报送至市安委会,对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经市安委会批准后方可开采,擅自开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全市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安〔2018〕6号)要求,认真开展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各县区安监局要对辖区内矸石山进行有效监管,与相关部门协作,定期开展煤矿矸石山联合检查。二是各煤矿要落实矸石山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矸石山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戒区,规范矸石山生产运营。三是矸石山日常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方)应严格履行《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矸石山的管理。
(四)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92号令)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整治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8〕6号)的要求,加强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规范培训过程,注重培训效果,杜绝假培训、乱培训、不培训的现象,切实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认知和防控能力。
(五)狠抓重大灾害防治。一是煤矿企业及各煤矿要科学布局,合理安排矿井生产接替,做到抽、掘、采平衡,严格执行安徽省关于“暂缓开采区”和“停止开采区”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隐形“三超”。二是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煤矿重大灾害及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对灾害治理措施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动态达标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皖经信煤炭〔2018〕153号)要求,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强化煤矿达标意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实现煤矿动态达标。市安监局组织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三、时间安排
本次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分两个阶段:
- 联合执法检查阶段。(7月-9月)
市安监局、淮北煤监分局、皖南煤监分局和各县区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 煤矿安全评估和达标检查阶段。(9月-10月)
政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煤矿重大灾害及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抽查。
四、工作要求
全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市安监局、淮北煤监分局、皖南煤监分局和各县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负责攻坚行动具体工作。煤矿企业及各煤矿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各单位 “百日安全攻坚行动”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0561-5255532)
附件:1.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联合检查方案
- 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安全评估和标准化抽查方案
附件1
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联合检查方案(第一组)
组织单位 |
负责人 |
内容 |
配合单位 |
时间 |
检查煤矿 |
市安全监管局 |
刘超 韩进波 |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超能力生产、采掘失调、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培训、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等。 |
淮北煤监分局濉溪县安监局 |
7月25日~7月29日 |
界沟煤矿 |
淮北煤监分局相山区安监局 |
7月30日~8月5日 |
刘东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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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煤监分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6日~8月12日 |
任楼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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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煤监分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13日~8月19日 |
杨柳煤业 |
|||
淮北煤监分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20日~8月26日 |
青东煤业 |
|||
淮北煤监分局杜集区安监局 |
8月27日~9月2日 |
朔石东部井 |
|||
淮北煤监分局濉溪县安监局 |
9月3日~9月9日 |
恒源煤矿 |
|||
淮北煤监分局濉溪县安监局 |
9月10日~9月16日 |
孙疃煤矿 |
|||
淮北煤监分局杜集区安监局 |
9月17日~9月23日 |
双龙公司 |
|||
淮北煤监分局杜集区安监局 |
9月24日~9月30日 |
朔石西部井 |
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联合检查方案(第二组)
组织单位 |
负责人 |
内容 |
配合单位 |
时间 |
检查煤矿 |
淮北煤监分局 |
张晓彤 林元通 |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超能力生产、采掘失调、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培训、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等。 |
市安全监管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1日~8月5日 |
童亭煤矿 |
市安全监管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6日~8月12日 |
袁一煤矿 |
|||
市安全监管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13日~8月19日 |
临涣煤矿 |
|||
市安全监管局濉溪县安监局 |
9月3日~9月9日 |
邹庄煤矿 |
|||
市安全监管局烈山区安监局 |
9月10日~9月16日 |
杨庄煤矿 |
|||
市安全监管局杜集区安监局 |
9月17日~9月23日 |
朱庄煤矿 |
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联合检查方案(第三组)
组织单位 |
负责人 |
内容 |
配合单位 |
时间 |
检查煤矿 |
皖南煤监分局 |
张良伟 许跃峰 |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超能力生产、采掘失调、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培训、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等。 |
市安全监管局濉溪县安监局 |
8月6日~8月10日 |
卧龙湖煤矿 |
市安全监管局濉溪县安监局 |
9月3日~9月7日 |
五沟煤矿 |
附件2
淮北市煤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安全评估和标准化抽查方案
月份 |
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负责人 |
检查煤矿 |
9月1日 ~ 9月30日 |
煤矿安全评估 |
市安全监管局 |
各县区安监局 |
刘超 韩进波 丁怀启 柳泰 朱自祥 侯勇 |
青东煤业 双龙公司 朔石东部井 界沟煤矿 刘东煤矿 杨柳煤业 朱庄煤矿 杨庄煤矿 任楼煤矿 |
安全生产标准化 抽查 |
市安全监管局 |
各县区安监局 |
刘超 韩进波 丁怀启 柳泰 朱自祥 侯勇 |
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
|
10月1日 ~ 10月31日 |
煤矿安全评估 |
市安全监管局 |
各县区安监局 |
刘超 韩进波 丁怀启 柳泰 朱自祥 侯勇 |
卧龙湖煤矿 五沟煤矿 恒源煤矿 童亭煤矿孙疃煤矿 临涣煤矿 袁店一矿 邹庄煤矿 朔石西部井 |
安全生产标准化 抽查 |
市安全监管局 |
各县区安监局 |
刘超 韩进波 丁怀启 柳泰 朱自祥 侯勇 |
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
抄送: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皖南监察分局。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