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淮安监管〔2018〕82号)
各县(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安监分局、煤化工基地安监分局:
现将《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三﹝2018﹞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吸取事故教训、突出检查重点,立即开展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5起,死亡5人;7月12日,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死亡19人,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令人警醒。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清理行动”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重点,以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为突破口,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
二、加强应急防范、开展企业自查,扎实做好当前高温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高温、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工作,要提前制定有效的防范应急措施,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要求企业在落实隐患整改台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的应急值守工作,加大对外包工程、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附件: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三﹝2018﹞89号)
淮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淮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印发
附件: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