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淮安办〔2018〕38号)
濉溪县、各区安委办,市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8年淮北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淮北行”活动方案》(淮安办〔2018〕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6月15日将开展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
二、活动地点
淮海路东方汇商场门前(东至孟山路,西至洪山路)。
三、参加单位(共33家)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气象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北供电公司、大唐淮北发电厂、中国石化淮北石油分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活动方式和内容
- 摆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宣传展板。
- 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咨询服务。
- 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 举行“安全生产月”主题签字活动。
- 播放警示教育片。
- 开展手机有奖知识问答。
- 向全市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加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一个,摆放两块展板(展板尺寸:240cm×120cm,展板支架高度40cm),悬挂1-2条宣传横幅,准备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若干。
(二)咨询日当天,请各单位务必于上午8:1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对各自咨询台、展板、条幅的布设工作。活动现场要有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文字图片及总结等,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255527;联络人:黄艳、马永华;邮箱:ap3118079@126.com。
附件: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场地示意图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发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