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田清沟沥水工作的通知(淮防指办〔2020〕12号)
濉溪县、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6月以来,我市降水量较常年同期(106.7毫米)异常偏多198毫米,超过历史同期极值(292.3毫米)。7月以来我市降水量204.1毫米。连续强降雨致使田间土壤已经饱和,有些田间出现积水,产生内涝。预计,未来一周我市多降水天气过程,并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确保防汛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淮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应急Ⅰ级响应》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开展清沟沥水工作。县区、镇(街道办)党政负责同志要深入田间地头防汛一线,组织指导,发动群众,对农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拆除堵坝和清沟沥水等行动,疏通沟渠,保证田间排水系统畅通,防止发生内涝,确保秋季作物高产,确保秋粮丰收。
二、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排涝工作中。实行县(区)自查和市委市政府督查的方式,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分析,认真总结,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三、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防汛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救灾命令。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通讯联络不畅通。严格执行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对在防汛排涝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淮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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