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淮应急〔2019〕22号)
濉溪县、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全市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经信厅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2018年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非煤矿山行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2019年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现将《淮北市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淮北市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淮北市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经信厅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皖经信非煤函〔2019〕195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绿色发展,推动行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矿区污染防治,实施更高水平的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非煤矿山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2018全市“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整改提升,达到下列主要目标。
(一)开发利用科学合理。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综合利用。依法办矿成果进一步巩固,项目建设依法合规,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二)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对照《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矿山污水、粉尘、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到2019年底,矿山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达到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三)矿区环境整洁优美。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美化矿区环境,创建绿色矿山,基本实现矿区环境天蓝、地绿、水净,矿山企业形象明显改善。
(四)矿山管理全面加强。矿山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常态化,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矿山企业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五)矿地关系更加和谐。矿山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矿山生产建设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相适应,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矿地关系更加和谐。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中央、省和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一步进行排查梳理,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其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规定,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落实矿山作业扬尘防治措施。按照《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矿山开采区、矿石加工区、矿区专用运输道路、成品料堆场、排土场等重点区域和剥离、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堆存、运输等重点作业环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实行全过程中有效防治管控,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生产矿山防尘措施覆盖率达到100%,矿山主要运输道路,矿石加工区道路及作业场地基本实现全面硬化。
(三)落实矿山废水处置利用措施。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循环利用,达标排放。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应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矿坑涌水在矿区充分自用前提下,余水作为生态、农田等用水,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生活废水达标处置,充分用于场区绿化等。
(四)落实矿山固废综合处置措施。采用科学的采矿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固体废弃物设置专用贮存设施堆放,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诱发地质灾害。鼓励企业对尾矿进行综合利用,采取尾矿充填、生产建筑材料等先进适用技术。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物,在满足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综合利用,以减少排放。
(五)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初步设计规范开采,开采活动与造地、复垦、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同步进行。生产过程中按要求及时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对露天采场、废石场、尾矿库的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土地复垦措施,因地制宜的实施生态恢复。
(六)落实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措施。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综合利用。应采用先进的采选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矿山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符合有关规定和开采设计要求。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按规定对能耗、物耗、电耗等进行细致核算,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七)落实矿山内生动力提升措施。通过标准规范、标杆示范、政策鼓励,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矿山标准化建设更加扎实,技术装备水平继续提升。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开采机械化和选矿工艺自动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大型矿山积极开展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创建数字矿山、智能矿山,提升矿山现代化水平。
四、时间步骤
全市“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原则上分细化措施、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细化提升方案(4月)。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淮北市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方案》(淮安监管〔2018〕23号)要求,开展“回头看”,认真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指导矿山企业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整改提升重点和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提升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各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表及时报市局监管一科备案。
(二)持续深入实施(全年)。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任务分解表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确保提升年活动得到全面扎实的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适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巩固提升(12月)。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总结辖区非煤矿山开展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分析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0年1月5日前报市应急局监管一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其与绿色矿山、数字矿山、智能矿山创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统筹谋划,纳入2019年非煤矿山管理的重要工作,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强对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宣传非煤矿山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阶段性成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让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成为非煤矿山企业的自觉行动。要注重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组织开展横向参观交流,促进活动全面深入扎实开展。
(三)加强指导监督。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调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要求扎实开展活动。对活动开展不力,违反《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完善激励机制。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推动非煤矿山走绿色发展之路。市将局联合省经信厅继续发挥省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对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的非煤矿山予以重点支持。
联系人:陈非,联系电话:5255528,邮箱:455213652@qq.com。
附件: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表
附件
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提升年活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表
企业及矿山名称: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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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省级非煤矿山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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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抄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