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皖和省属有关企业: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分别进行专题学习部署。现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要求,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近日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并于3月25日、26日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以深入推进“铸安”行动为抓手,抓紧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明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抓好安全各项措施落实。要立即开展对我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措施及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要在防范机制建立、责任落实上较真碰硬,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22日下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主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立即开展危化品等重点行业的大检查,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3月27日上午,副省长李建中在全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后,紧急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再次传达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进一步贯彻会议精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把一般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以钉钉子的精神,严而又严、细之又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工作。
二、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全省生产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稳中有忧、稳中有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发展的重任。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的行动上。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分管领域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以“铸安”行动和“六项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风险化解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皖政办〔2018〕21号)的部署要求,认真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各项工作。
(一)重点抓好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化工集中区指导帮扶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吸取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应急明电〔2019〕2号)要求,结合本《通知》部署安排和3月27日全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深化危化品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要重点排查化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等,确保实现“拉网式”、全覆盖集中排查治理成效。对挂牌督办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回头看”。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化工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
要扎实做好隐患整治复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清理行动的验收工作方案,对企业自查自改和县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重点企业要进行重点复查,对涉及硝化反应的化工企业、储存企业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必查内容。要全面深挖大排查大清理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逐一确认,督促制定并落实专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要强化化工集中区指导帮扶工作,做到“一园一策”,实现省、市、县三级对辖区内化工园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帮扶工作的全覆盖。参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滁州定远县、蚌埠市淮上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做法,省、市、县三级同步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落实“把脉问诊”“精准施策”。要分批次、分区域组织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省市化工专家集中轮训,全面提升全省危化品领域管理、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现在至6月底,全省立即组织开展“1+6+N”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和化解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作为重点。突出抓好“1”是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6”是煤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交通运输(道路、水上、铁路等方面)、消防、建设工程施工(含建筑、市政、水利、交通、铁路、农民自建房等方面)、地质灾害点。其他各行业领域要抓好“N”是森林防火、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省安委会办公室要统筹制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分别制定具体的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目标、重点内容和任务、具体责任、工作步骤与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确保各类风险有效防范化解,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在此基础上狠抓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管控长效机制。各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根据地区特点、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抓紧结合指导意见,分别制定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立即开展本单位本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自查整改活动应于4月底前完成,确保汛前各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落实到位。
要突出重点:煤矿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全面开展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落实“一优三减”措施,督促采深超千米和灾害严重矿井制定减人规划,明确减人目标。非煤矿山要深刻吸取内蒙古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教训,开展以地下矿山斜坡道运输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装备及工艺。尾矿库、地质灾害点要加强尾矿库和地质灾害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降低溃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损失。道路交通要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特别是农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扎实开展道路安全“五小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消防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党政同责、深化“共治共享”,狠抓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紧盯“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化企业)、“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和人员密集、“三合一”等高危领域和敏感场所,加大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集中约谈、技术帮扶等手段,全面组织深入细致排查治理行动。建设工程施工要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渣土车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设备的安全管控,加大抽查巡查频次。要进一步加强村镇农民自建住房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房屋建设施工、房屋拆除等关键环节现场指导和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导和制止,有效防范农民自建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旅游要加强“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出游秩序维护管理,强化游乐场所特种设备、游乐设施检测检验和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强化监管责任,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力度。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强化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效果,分别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和煤矿等6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并充分利用 “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促检查,提高执法成效,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明查暗访的专项抽查,并邀请相关媒体参加,及时公开结果。
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下达的整改通知、督办事项、执法指令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逐一销号。对重大风险隐患、关键部位环节、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要开展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不贷。要关口前移,对隐患整改不彻底、隐患消除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不稳定,监管执法力度不到位的地方,在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企业、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成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经验做法,继续抓好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应急保障重点工作,超前做好汛期安全防范相关工作,采取有力举措巩固攻坚行动工作成果,保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应急准备,有力有序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一是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台风、龙卷风、强降雨等灾害会商研判,提前落实人员避险、加固高空危险构筑物等防范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距离不足、山体未做护坡处理等重大风险,组织搬迁、治理、拆除,严防山体滑坡造成人员伤亡。二是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三是要根据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队伍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危化品火灾爆炸、重大地质灾害和矿山透水坍塌救援等专业技战术训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时前置救援力量,现场驻守盯防,发生险情及时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