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全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淮安监管〔2019〕5号)
濉溪县、烈山区安监局,全市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4号)和安徽省经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8〕10号)要求,确保两会和春节期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淮北市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之一。非煤矿山企业人员流动大,工人易出现思想放松、懈怠情绪,安全防范意识降低,生产组织也将面临调整,部分基建、改扩建矿山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易引发安全事故。各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督促企业加强停工停产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针对春节期间企业停产放假的情况,县区安监部门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停产停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停工停产期间,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看护守卫;实施井下巷道修护整改和检修作业的,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县区安监局,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地下矿山要确保通风、排水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露天矿山和尾矿库要确保专人值班值守,防止人员误入,引发事故。
三、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矿山企业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精准排查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地下矿山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以防坍塌、防冻、防火灾、防中毒窒息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露天矿山因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的,要坚决实行停工停产。春节期间实施停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前要对作业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在矿区周围、通向矿区道路设置安全警示牌,加强巡查和值班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春节期间生产的非煤矿山,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加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安全教育,防止出现麻痹松懈情绪,杜绝疲劳上岗、酒后上岗等行为。
四、严格落实程序标准,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验收
要加强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产验收的监督检查,严把复产验收关。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并落实春节期间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要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矿山经自查合格后正式复工复产前,必须向所在地安监局递交复工复产申请报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按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县(区)安监局统一组织实施;安徽太平矿业公司由市安监局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五、切实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
各矿山企业对于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合理制定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全市地下非煤矿山企业须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本企业春节期间的矿值班情况报送市、县(区)安监局相关科室。
2019年1月16日
抄报:省应急厅,省经信厅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