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的通知(淮减救办函〔2020〕1号)
濉溪县、各区减灾救灾委员会:
为切实推动我市2020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保证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足额、精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全市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5月26日至6月1日
二、检查内容
1.2020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听取汇报、现场看点及查看相关材料;
冬春救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检查。
四、需准备材料
1.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资料(对照十项创建标准);
2.本级自然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资金分配会议纪要、下拨文件等;
3.2019-2020年度自然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与自然救灾资金拨付与使用相关的财务凭证;
5.本级自然救灾资金分配方案(计划);
6.本级自然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情况;
7.本级自然救灾资金发放花名册;
8.县级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淮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