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2月份淮北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2020年1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安全生产按行业划分的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市共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其中,道路运输发生1起,死亡1人。
12月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其他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去年12月份,全市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其中,工矿商贸发生2起,死亡2人)。
(二)安全生产按行政区域(园区)划分的事故情况
濉溪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中:道路运输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烈山区、杜集区、相山区及各工业园区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2020年1月-1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2020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强执法,继续保持安全生产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监管执法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呈“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持续下降,且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继续转好,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1-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24起,死亡24人,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3%,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7%。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持续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去年1-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一般事故32起,死亡32人;较大事故1起(交通运输事故),死亡3人。)。
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分析
安全生产工作向来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向好,但在一些领域、行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事故防范的任务依然艰巨。发生的24起事故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 从发生事故的区域来看:
不含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领域市级监管的项目,全市共发生事故10起,其中:濉溪县发生事故5起,占比50%;烈山区发生事故1起,占比10%;相山区发生事故2起,占比20%;杜集区发生事故1起,占比10%;安徽凤凰山食品经开区发生事故1起,占比10%。
包含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领域市级监管的项目,全市共发生事故24起,其中:濉溪县发生事故15起,占比62.5%;烈山区发生事故2起,占比8.3%;相山区发生事故3起,占比12.5%;杜集区发生事故2起,占比8.3%;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基地发生事故1起,占比4.1%,安徽凤凰山食品经开区发生事故2起,占比8.3%。
(二)从发生事故的行业来看:
工矿商贸行业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23%和27%(去年同期20起,死亡20人)。其中:
1、建筑施工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分别下降22%和22%(去年同期10起,死亡10人);
2、冶金机械八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83%和83%(去年同期6起,死亡6人);
3、煤矿、工商贸其他均未发生事故。
4、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事故起数较上年度增加2起,同比上升16.7%(去年同期12起,死亡14人);
5、其他类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两起事故分别为濉溪县2020年01月06在县开发区内力幕科技公司发生的一起轻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烈山区2020年04月03日安徽木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其他行业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去年同期为0;
(三)从发生事故的季度来看:
一季度发生事故5起,占比20.8%;二季度发生事故8起,占比33.3%;三季度发生事故7起,占比29.1%;四季度发生事故4起,占比16.6%。
(四)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1、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仍然较多。从全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分析,道路交通发生事故及死亡人数为14起/人,占事故总量的58.3%,且较上年相比增加2起,暴露出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建议承担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对道路安全违法违章行为零容忍,夯实道路安全管理基础,并将专项整治的措施常态化、制度化。
2、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占比超全省平均水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较为突出,加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叠加、集聚明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1-12月份建筑施工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虽然事故总量较上年下降,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占我市全年事故总量的29.2%(不含道路交通事故,则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占比达到70%),此比例超出全省平均水平,说明我市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仍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县、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指导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范红线,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执行到位,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针对道路运输和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问题,专题专项排查出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并提出对应的制度措施,着力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数据统计图表
从发生事故的等级来看:
一般事故24起,死亡24人;无较大以上事故。
从发生事故的区域来看:
濉溪县发生事故15起(其中道路交通10起);
烈山区发生事故2起(其中道路交通1起);
相山区发生事故3起(其中道路交通1起);
杜集区发生事故2起(其中道路交通1起) ;
安徽省淮北市淮北新型煤化基地发生事故1起(其中道路交通1起);
安徽凤凰山食品经开区发生事故1起;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