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份淮北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2020年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安全生产按行业划分的事故情况
11月份,全市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其中,建筑施工发生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发生1起,死亡1人。
11月份,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其他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去年11月份,全市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其中,工矿商贸发生2起,死亡2人。)。
(二)安全生产按行政区域(园区)划分的事故情况
烈山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濉溪县、杜集区、相山区及各工业园区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2020年1月-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24起,死亡24人,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7%,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3%。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持续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去年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31起,死亡33人)。
三、全市2020年1-11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但道路运输行业领域事故依然多发。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24起,死亡24人,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7%,死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下降23%。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持续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1-11月份,道路交通发生13起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占比54.2%,需要道路交通部门加强管理和防范。
3、1-11月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重点行业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工矿商贸行业中建筑施工类发生一起事故,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类型相同。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虽然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呈“双下降”态势,但也要清醒认识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监管工作存在死角盲区等问题,县、区、各有关部门仍要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以及风险高、隐患多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统筹全局,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四季度历来是此类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易发期,冬季雾、霾、低温、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增多,由于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城乡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使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