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安办〔2020〕2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淮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淮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群防群治,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扎实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我市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违停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着力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单位和住宅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附件1)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二)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三)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存在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的情况。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五)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是否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是否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六)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指导街道、社区对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配合。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街道要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二)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周边道路,尤其是对居民住宅周边的消防车通道进行全面治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占道车辆进行移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以下工作: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维护小区人员车辆秩序,畅通消防车通道,依法处理妨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淮北市老城区道路狭窄车辆多、车位少的实际,在制定城市规划过程中,科学考虑消防车道需求。提供《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图及其道路网规划图。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消防车通道、停车位配比的审核验收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划设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警示牌,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居民小区消防车道的管理,对小区道路内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道的现象及时进行劝导,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星级评定考核内容。
(五)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县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查处;对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影响消防通行的行为进行查处;设置便民市场和临时摊点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工作。
(六)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尤其是对消防车道、登高车操作场地、应急救援窗设置等进行排查,落实整改。为相关单位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张贴通告,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方案中明确的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切实把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进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聚焦重点场所、紧盯重点环节,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彻底整治顽症痼疾。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工作,确保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和警示标牌应设尽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31日底)。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联动、人人尽责”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良好局面,建立淮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附件2),统筹协调开展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
(三)畅通监督途径。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12319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2128888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四)严肃督导问责。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强化督查检查,适时组织明察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影响灭火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2.淮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
(二)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
(三)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不得与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划线重叠),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黄色方框线长宽不小于2m×1.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四)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禁停标线长宽不小于2m×1.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五)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警示标牌长宽不小于1m×0.6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5: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底边离地高度不低于1.6m。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附件2
淮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定建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2.研究制定全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治理工作内容、标准、方法。
3.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全市各部门和县区工作信息沟通、合作交流,推广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由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9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总召集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可以增补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汇总,相关政策措施起草印发等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
三、工作机制
1.议题的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提出具体议题。
2.参会人员的范围。根据每次会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3.联席会议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