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淮安办〔2020〕2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淮北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实,确保“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依据: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19〕11 号)。
二、督查内容: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1月23日前、2月29日前分两次进行督查,2月1日前、3月1日前分别形成督查报告经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签字后报送至市安委办。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根据自身工作自行安排。
四、督查分组和督查对象:
第 一 组:督查14个安全生产行业领域
牵头单位:14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常务组长单位,分别督查各自行业领域(原则上由组长或第一副组长带队)
第 二 组:督查县区政府,淮北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五、督查方式:
现场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相关企业等方式开展现场督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督查由市安委办具体实施,市安委办要根据各督查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全市督查报告,报市安委会。
(二)本次督查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附件:1.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2.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