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应急〔2019〕66号)
濉溪县、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全市各地下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顶板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应〔2019〕9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芜湖文武玄武岩矿业公司蝌蚪山矿“8.15”坍塌事故的通报》(皖应〔2019〕116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淮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淮北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及
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之年,迎大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下半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4人死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7月20日,合肥市庐江县安徽庐江龙桥矿业有限公司-395米中段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1人死亡;23日,池州市青阳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挖掘机工在+404m中段排险作业过程中边帮坍塌,1人死亡;8月15日,芜湖文武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蝌蚪山矿+80米已停产的1#盘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产生的冲击波造成在距坍塌点300米远的+80米平硐口附近4名作业人员2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吸取我省近期发生的顶板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我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及顶板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采空区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全面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规程及技术标准,进一步强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及顶板安全管理,推动顶板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9月1日-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建立顶板管理组织、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专职顶板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顶板管理责任;
(二)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加强矿山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调查,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制定适合本矿实际的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一工程一措施”要求,科学编制探、采、掘及巷道维修等各环节的支护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宣传贯彻到每一名入井员工,确保应知应会;
(三)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对顶板进行分级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检查;
(四)地下矿山企业相应职能部门是否开展对顶板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顶板不稳固的井巷和采场,是否制定有效的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并及时进行支护;
(六)地下矿山企业井巷和采场支护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七)地下矿山企业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八)地质条件复杂并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在线地压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九)地下矿山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十)地下矿山企业是否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关于顶板管理和井巷支护等相关要求;
(十一)地下矿山企业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十二)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处理采空区,并留足保安矿柱;
(十三)采空区是否及时封闭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十四)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矿房参数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9 月1 日- 10月1日)
地下矿山企业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自查自改工作完成后要形成总结报告,并于10 月 15 日前将自查自改总结报告报送属地应急部门。
(二)县区检查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
在地下矿山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地下矿山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县区应在11月上旬前完成检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应急局。
(三)市级督查阶段(11月15日-12月30日)
市应急局将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11月份,市应急局将结合马矿院“专家会诊”对上报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应急部门和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井下采空区及顶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预期成效。
(二)重在整治,严格执法。地下矿山企业要按照采空区及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组织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照规定上报。各县区在做好对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大检查执法频次,严厉打击对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敷衍塞责和弄虚作假的企业,对有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大力宣传,强化监督。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